如何编制符合 港交所 / 上交所 要求的ESG报告
全面解读香港交易所《ESG守则》与上海(深圳)证券交易所《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》, 帮助上市公司掌握ESG披露要求、气候相关披露、ISSB准则对接及报告编制最佳实践
2024年是ESG披露监管的分水岭。香港交易所新修《ESG守则》强制要求气候相关披露,与ISSB准则高度对接; 上交所/深交所发布《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》,首次建立A股强制披露框架。
本指南帮助您理解两地监管要求差异、掌握董事会监督责任、双重重要性评估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等核心要点,并提供行业最佳实践参考。
ESG报告编制六步法
系统化的报告编制流程,确保ESG披露完整、合规且具有可比性
明确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监管职责,设立跨部门ESG工作小组,确定分工与报告机制。
区分强制披露与「不遵守就解释」条款,明确各层面的披露要求与KPI指标。
界定汇报边界(业务范围、财务门槛),确保与年报财务数据口径一致。
开展持份者沟通,建立重要性矩阵,识别对企业和持份者最重要的ESG议题。
运用S.M.A.R.T.方法论设定目标(A1.5、A1.6、A2.3、A2.4等),确保目标具体可衡量。
编制管治声明、披露KPI数据、说明目标进展与未来规划。
核心披露要求对比
依据:上市规则附录C2
强制披露事项
- 董事会声明(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监管)
- 汇报原则(重要性、量化、平衡、一致性)
- 汇报范围(涵盖的实体与业务)
- 2025年起强制:范围1及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
四大汇报原则
依据:2024年4月指引
强制披露主体
- 上证180指数成份股
- 科创50指数成份股
- 深证100指数成份股
四大核心支柱
上交所/深交所披露框架
2024年4月发布的《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》核心要求
| 维度 | 上交所/深交所 | 港交所 |
|---|---|---|
| 重要性评估 | 双重重要性 | 单一重要性 |
| 气候披露 | 鼓励披露范围3 | 大型发行人强制 |
| 报告时间 | 年报后4个月内 | 与年报同步 |
| 披露框架 | 四大支柱框架 | 层面与KPI框架 |
ESG治理架构
建立三层级ESG治理结构,确保战略执行与责任落实
董事会
高级管理层
ESG工作小组
双重重要性议题识别与评估
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从"财务重要性"和"影响重要性"两个方面对议题重要性进行判断,这是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核心基础,直接影响披露框架和内容的确定
评估因素
规模
影响的大小程度
对于负面影响,其影响规模可能取决于是否导致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等;对于正面影响,其影响规模是指有益或可能有益的程度
范围
影响的广泛程度
对于负面影响,例如受影响的个人数量或环境破坏的区域范围;对于正面影响,例如受益的个人数量或环境资源范围
不可补救性
抵消或弥补伤害的难度
评估负面影响能否通过补救措施得到恢复,以及恢复的难度和成本
可能性
影响发生的概率
潜在影响的可能性可以定性衡量(如“非常有可能”、“很可能”等)或定量衡量(如0-100%的概率)
评估流程
了解与议题相关的公司活动和业务关系背景
分析议题相关影响的方式(对经济、环境、社会的影响)
评估影响重要性(规模、范围、不可补救性、可能性)
与利益相关方沟通,确认影响重要性结论
- 分析公司的商业计划、战略、财务报表
- 考察公司的活动、产品和服务及地理位置
- 绘制业务关系图,包括上下游价值链
- 了解相关法律、监管政策和行业标准
- 识别主要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
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
财务重要性:是;影响重要性:是/否
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
财务重要性:否;影响重要性:是
不具重要性的议题
财务重要性:否;影响重要性:否
利益相关方参与
在重要性评估过程中,公司应当关注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关切,通过访谈、座谈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,提升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。
气候相关信息披露
根据IFRS S2标准,香港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,涵盖管治、策略、风险管理以及指标与目标四大核心领域
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管治架构
披露要求
- 披露负责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或个人
- 说明该机构或个人如何确定具备适当的技能和能力
- 披露获悉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方式和频率
- 说明如何在策略、交易决策和风险管理中考虑气候因素
- 披露气候相关目标的监察机制及与薪酬政策的挂钩
关键要点
急性风险
示例:
- • 极端天气事件(台风、洪水)
- • 野火频率增加
- • 极端温差
潜在影响:
- • 资产损坏
- • 供应链中断
- • 业务中断损失
慢性风险
示例:
- • 海平面上升
- • 持续高温
- • 降水模式变化
潜在影响:
- • 基础设施退化
- • 运营成本增加
- • 保险费用上升
政策与法律风险
技术风险
市场风险
声誉风险
范围1
直接排放
由发行人拥有或控制的来源产生的直接排放,如自有设施燃烧、公司车辆等
范围2
能源间接排放
由购买或获取的电力、蒸汽、供暖和制冷的生成而导致的间接排放
范围3
价值链排放
由公司活动产生的所有其他间接排放,包括上游和下游价值链排放
计量标准:发行人须根据《温室气体核算体系: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(2004年)》计量其温室气体排放,并以公噸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报告
三个否定声明
当发行人没有制定相关计划或政策时,不能直接忽略不写,而是必须在报告中做出明确的"否定声明"(Negative Statement),以确认发行人目前尚未采取相关措施。
上下文要求
规则要求发行人披露其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策略,具体而言,要求披露发行人是否有气候相关转型计划(包括制定计划时的主要假设及依赖因素)。
否定声明示例
"本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气候相关转型计划。"
企业不能假装没看见这一条,必须明确写出尚未制定转型计划的声明。
上下文要求
规则要求发行人披露是否在决策过程中应用了碳定价(例如投资决策、转移定价及情景分析),以及用于评估温室气体排放成本的每公吨定价。
否定声明示例
"本公司没有在决策中应用碳定价。"
如果发行人没有在决策中应用碳定价,必须提供适当的否定声明确认这一情况。
上下文要求
规则要求发行人披露是否将气候相关考虑因素纳入薪酬政策(例如高管的绩效考核是否与减排目标挂钩),以及是如何纳入的。
否定声明示例
"本公司薪酬政策中未包含气候相关因素。"
如果薪酬政策中未包含气候相关因素,发行人必须提供适当的否定声明。
重要提示
这"三个否定"是港交所ESG守则的强制要求。即使企业尚未实施相关措施,也必须在报告中明确披露,而不能选择性忽略。这体现了ESG披露的完整性和透明度原则。
温室气体排放核算
范围3排放识别、数据收集方法及A+H股计算差异
| 核算要素 | 港交所 (HKEX) | 上交所 (SSE) |
|---|---|---|
| 核算标准 | GHG Protocol / ISO 14064-1 | 国家标准 GB/T 32150 等 |
| 排放因子库 | 国际因子库(IEA、DEFRA等) | 中国本土因子库 |
| 电力因子 | 可用地区电网因子 | 优先使用省级电网因子 |
| 核查要求 | 鼓励独立验证 | 重点企业强制核查 |
| 类别 | 排放来源 | 相关性 | 数据来源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外购商品和服务 | 高 | 供应商数据/行业均值 |
| 2 | 资本货物 | 中 | 采购记录 |
| 3 | 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 | 高 | 能源账单 |
| 4 | 上游运输和配送 | 高 | 物流数据 |
| 5 | 运营中产生的废弃物 | 中 | 废物处理记录 |
| 6 | 商务差旅 | 低 | 差旅系统 |
| 7 | 员工通勤 | 低 | 调查问卷 |
| 11 | 售出产品的使用 | 高 | 产品能耗数据 |
| 12 | 售出产品的报废处理 | 中 | 产品生命周期分析 |
ISSB准则对接
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(ISSB)发布的全球基准准则与香港实施路线图
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
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专项披露要求
港交所新气候披露规定生效(HSLCI成份股)
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份股强制披露
就强制采用香港准则咨询市场
预计全面实施ISSB准则
六大行业ESG披露案例
通过不同行业的实际案例,了解如何识别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,以及编制符合港交所要求的ESG报告
新能源企业案例
作为全球领先的光伏组件制造商,在中国、东南亚及欧洲设有生产基地,年产能达50GW,供应链涉及多晶硅、硅片、电池片等上游环节。
物理风险
- •生产基地水资源短缺
- •极端高温影响生产效率
- •供应链因极端天气中断
转型风险
- •技术迭代加速(N型电池替代)
- •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(CBAM)
- •可再生能源政策变化
- 光伏市场持续扩张
- 储能技术发展带来新业务
- 碳中和目标驱动的政策支持
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,由董事长直接领导,每季度审议气候风险和减排进展
制定2030年供应链碳中和目标,采用1.5°C和2°C情景进行韧性评估
范围1排放:12万吨CO₂e;范围2排放:85万吨CO₂e(其中可再生能源占比达45%)
2025年实现运营碳中和,2030年供应链减排50%
范围1排放
120,000 tCO₂e
范围2排放
850,000 tCO₂e
范围3排放
2,500,000 tCO₂e
减排目标
2030年减排50%